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通讯员洪艳华、杨文森)房地产去库存需要从供需两端发力,昨从省国土厅获悉,我省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规模,2016年全省住宅用地供应5.2万亩,同比下降30%。
去年,我省出台《湖北省房地产去库存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对住房建设用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住房及用地供应规模,对不同区域的库存状况,实行差别化供地。
按照方案要求,对房地产库存消化期超过24个月的县(市、区),下一年度住房用地供应削减50%。对消化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暂停住房用地供应,直至其恢复到合理库存消化区间后,再行供地。
我省国土部门强化供地管控,对消化期大于24个月小于36个月的郧西县、谷城县、洪湖市、广水市、黄梅县、保康县、团风县和随县,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不超过上年度同期的50%,直至消化期降至24个月以内。
对消化期大于36个月的房县、郧阳区、丹江口市、英山县、武当山特区和屈家岭管理区,国土部门则暂停商品住房用地供应。
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强供地管控。同时,允许各地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用于棚改安置房、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开发建设。
(作者: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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