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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执行新输配电价 全省企业每年可省电费12亿

发布时间:2016-04-26 22:46:56来源:SRC-13
  荆楚网消息(记者 冯梓晔)打破电网垄断,放开电价水平,备受关注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终于在湖北省落地了。4月26日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已经批复湖北电网企业2016年至2018年监管周期的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测算到全省企业每年可以节约电费支出超过12亿元,相关电价自4月1日起执行。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湖北被列为全国输配电价先期改革试点,成为首批5个试点省区之一。
 
  “湖北将年均核减省电网与输配电业务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49.27亿元。”湖北省物价局环境与资源价格管理处处长伍孝峰介绍,第一个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总水平为每度0.2374元,相关电价从4月1号起执行。
 
  据悉,整个输配电价比原来省电网的购销差价每度电降低了9厘钱,传导到大工业(电价)各个电压等级平均的话,每度电降低了1.675分钱,每年降低企业支出12亿元。
 
  伍孝峰表示,输配电价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进行全方位直接监管。
 
  湖北省经信委电力处处长刘文忠介绍,“过去的电价机制是‘管住两头挤中间’,发电侧的上网电价和销售侧的目录电价是国家定死的,中间这一块的成本是模糊的。输配电价获批以后,用户方和发电方的价格可以全部放开,所有企业都可以进入市场实行直接购电。”
 
  打个形象的比方,过去电网公司好比一家实行统购统销的大型商场,它从发电企业批发购买电力资源,再按统一价格卖给用电户。输配电价改革落地后,用电户可以直接与发电企业谈判取得出厂价,再交纳一定的快递费由电网“快递”到家。
 
  这意味着,电网的盈利模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主要收入来源将由购销价差改为按照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湖北省物价局环境与资源价格管理处处长伍孝峰:“对电网企业来说过网的电量越大,收入就会越高,可以强化他的成本约束和运行效率的提高。特别是有利于电网企业加强短板建设,加强对农村电网、城市老旧社区的电网改造。”
 
  据透露,湖北省已于今年1月启动2016年度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成交电量合计282亿千瓦时,参与直接交易的企业全年减负20.5亿元。省经信委电力处处长刘文忠表示,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的范围,有望从大工业用电户扩展到一般工商业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