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9日有媒体报道“河北8岁男童被11名学生围殴致死”一事,当日晚间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这一事件的整个过程。
2014年6月28日下午7时33分,蔚县柏树乡派出所接到电话报警称:在该乡永宁寨村村口路边有一小男孩昏迷。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小孩送往最近的西合营中医院抢救。6月30日张某某因医治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颅脑损伤。
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初步侦查:该小男孩名叫张某某,2006年出生,系蔚县柏树乡柏树村人,就读于柏树乡中心学校。2014年6月28日下午3时许,在柏树乡永宁寨村委会前娱乐场玩耍的陈某某、徐某、徐某某等人无故萌生了殴打他人的想法,遂一致同意到柏树村寻找殴打对象,走至柏树村娱乐广场前的菜摊,发现了张某某。陈某某、徐某、徐某某等人强行将张某某用电动自行车带至永宁寨村委会前娱乐广场,会同已在此玩耍的李某某等孩子对张某某进行拳打脚踢,而后又将张某某拉至永宁寨村委会后的玉米地里,进行二次殴打,至昏迷罢手,后众人将张某某抬至永宁寨联通公司机房东公路边散去。
经查,涉案殴打张某某的共11名参与者,案发时所有涉案人员均不满14周岁,其中年龄最大的2000年8月9日出生,年龄最小的2004年11月27日出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事件发生后,当地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调查范围与力度,为下一步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司法局和法院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记者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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