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更多

海口楼市新政策:购单套房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五人

发布时间: 2014-05-30 11:49:46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进入电子报

   新华网海口5月30日电(记者马超)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自6月1日起,放宽海南省户籍购房者在海口购房落户政策:购单套房面积120平方米以上可落户五人。

   《意见》明确规定,自6月1日起在海口市行政区域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已合同备案的海南省户籍购房人,可在海口市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和符合计划生育的未婚子女的户口,申请登记户口人数总计不能超过5人。

   《意见》还对限价商品房申购条件做出调整。《意见》规定,从年龄条件上,满2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单独申请限价商品房;从户籍条件上,在本市实际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或从事个体经营并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或属市人才计划引进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硕士以上学位,且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为5年以上的聘用合同的可申请限价商品房;从住房面积条件上,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含政策性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可申请限价商品房。

   《意见》规范了预售行为,提出在工程投资和形象进度等方面执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日期,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定执行到2014年12月31日止,将视执行效果再定是否延续或调整。

(本文来源:新华网 编辑:曹欢欢)
关键词:海口;楼市;新政'单套房;落户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