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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女子闹市强奸过路男子 法律对女奸男无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 2013-03-04 14:10   来源: 大众网   进入电子报

  

成都女子闹市强奸过路男子 法律对女奸男无认定标准

  日前网上一则成都一女子闹市强奸过路男子的帖子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据目击者称在九眼桥看到一位女子强奸一位过路男子,该女子脱掉裤子后坐在男子身上,该男子起初反抗,但最终还是屈服了,持续十几分钟后该女子提上裤子离开。

  对于该女子的行为有报道称女子是受到“酷爱费络蒙”香水催情才导致行为失控。有法律专家称法律上对于女奸男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也就说说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据悉,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最终调查结果将于近日公布。

(本文来源:大众网 编辑:伍佳佳)
关键词:成都女子闹市强奸过路男子;成都猛女;法律;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