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众对公务用车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公车私用、公车违法等为大众诟病。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会中,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委员们提出了关于公务用车统一标识的建议:“减少公车私用现象有简单易行的办法,建议在公车的醒目位置贴上‘标识’,使公车使用透明化”(1月31日《都市消费晨报》)。
一直以来,公车私用、公车违法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一些公车出入餐饮娱乐场所遮掩车牌的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应当认识到,公车私用已不简简单单是占小便宜的问题,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成了“官位的炫耀”。这种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干部形象,甚至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
因此,新疆政协委员建议对公务用车的车牌,可用统一颜色标识;或者在车辆身上标有与其他车辆相区别的特殊字母或者车牌上有“公”字,对公车实行“标识化管理”,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好点子。值得圈点之处在于这种管理思路拓宽了监督渠道,让群众的视线进入了公车监督领域,可以加强发挥“群众眼睛是雪亮的”力量,使群众监督成为可能。
其实,公车标识已在一些地方试行,如云南曲靖、四川成都、湖北荆门等。从实施效果来看,公车标识直接说明了公车身份,上面还有举报电话号码,这样简单易行的做法,就是把公车私用的监督权完全交给公众,不仅释放的是对公众监督的诚意,而且有利于激活公车本身的良知。
或许有人会问,公车私用,有什么良知可激活?笔者认为,人人有良知,公车私用者也不例外。据一则野史记载,讲究“致良知”的明朝大儒王阳明的一个门人,某个热天晚上抓到一贼,便和贼大谈良知。贼大笑问:“你告诉我,我的良知在哪?”门人见天热,叫贼脱了上衣说话,贼脱衣后,依然淡定地谈话。门人说天还是很热,你脱了裤子吧。贼一听,犹豫地说:“这,这不太好吧?”门人大喝:“这就是你的良知。”
这个故事无非是告诉你我,人都是有良知的。公车私用无非是占便宜,这样的便宜,其实不少人都想占。如果有了清晰标识,公车私用就类似于贼脱了裤子说话,相信还是有很多人会有所顾忌的。
当然,管好公车不可能“一贴就灵”,更不可以“一贴了之”。每一个好的制度背后,都需要更为科学、细致和坚决地落实与执行。要看到,禁止公车私用的各类文件落实的效果之所以不尽如人意,原因除了官员利益团体缺乏自律外,最根本的还在于这些规定不是国家法律,缺少约束力。制度的先天不足,使其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有限,再加上执行中的敷衍塞责,往往流于形式。
因此,让公车“带标上路”只是一个开始,还有更多细致的工作要做。要认识到,监督公车的根本就是监督公权。只有突出制度设计,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将权力关进笼子,用制度和法规来约束和严惩那些公车私用的公职人员,同时,再跟进给公车贴标识的措施,强化多重监督效应,遏制公车私用、公车违法等现象才能真正发挥持久的效果。(鹰远)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