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的准生证
辗转山西、辽宁、北京、河北,手续齐全,可是挺着大肚子办不下准生证
我是东北人,2002年来北京工作,2004年买了一套房子,2007年结婚,生活过得很幸福。之前我认为,没有北京户口并不会影响我们在北京的生活。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错了。
2012年3月,妻子怀孕了,我们全家都非常高兴。第二天我就带着妻子去家附近的306医院建档、做相关的检查。医院告诉我们,要建档必须拿出准生证以及社区医院开的健康证明。我想这是国家的规定,那就办吧。从此就开始了漫长而痛苦的办证过程。
妻子原籍在山西省,2005年因为工作调动把户口迁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燕郊)。我的户口在辽宁省。
我们先到了我妻子的户口所在地燕郊,找到社区的居委会,把我们要办准生证的情况说明了。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跟我们说,你们必须回原籍开出“加盖三级政府公章的生育情况证明”。我不明白何为“三级政府”,向工作人员请教,工作人员不予回答。于是我回家上网查找,大致弄清楚了,“三级政府”即为居委会、区计生部门、市计生办。
既然燕郊居委会要求准备这些证明,我们就去开吧。于是我俩分别回山西与辽宁开证明。还是家乡好,很快就开出了证明。然而我们拿着这些证明再次去燕郊居委会办理准生证时,燕郊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又告诉我们,你们还需要开“现居住地的生育情况证明”。于是我们又回到北京,到我们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证明。但社区居委会给的答复是,他们不了解情况,开不了这个证明,如果非让他们开也可以,必须让女方户口所在地(燕郊)先开出生育情况证明。崩溃!这是个死循环啊!于是我又去燕郊居委会,与他们沟通协调这个事。但他们态度很强硬,说这是原则问题,一旦出了事谁负责!我说我负责,出了问题把我拉出去枪毙都行……
现在,北京的社区居委会和燕郊的居委会互相以对方先开出生育情况证明为先决条件,否则绝不给我们开证明。我就不明白了,我的相关手续齐全,在北京有工作,有住房,有连续纳税证明,国家规定必须有的一切材料我们都有,但就是开不出准生证。
从我们家到燕郊有将近80公里的距离。为了这个准生证,我带着怀孕的妻子来来回回往返6次,每次都失望而归。妻子晕车,但又不能不亲自去,因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这是“国家规定”。
孩子即将出生,但准生证至今还没有办下来。我们就是想生个小孩,而且是头胎,为啥这么难?
北京 吴 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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