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认为其不构成犯罪,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幼师共被刑拘22日
■ “浙江温岭幼师虐童事件”追踪
16日,温岭虐童案当事人颜艳红被警方释放。当天温岭市政府新闻办向媒体发布消息称,警方认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依法撤销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折抵行政拘留。
涉事幼师被刑拘22天
颜艳红10月25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释放之日,已经被刑拘22天。
10月24日,幼儿园老师颜艳红拎男童双耳让其双脚离地的事件被曝出,此后,网友又从其QQ空间中发现其他虐童照片。相关照片在网上曝光后,引发各界强烈关注。
次日,温岭市公安局刑事立案,并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10月29日,温岭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温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据介绍,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该案需要补充侦查。其间,嫌疑人亲属又要求司法鉴定。
温岭市公安局11月5日依法向检察机关撤回案件,继续侦查。
16日夜间22时37分,实名认证的温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虐童事件经警方深入侦查,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认为涉案当事人颜艳红不构成犯罪,现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羁押期限折抵行政拘留。今天,温岭警方依法释放颜艳红。”
不追究多羁押7天一事
颜艳红的律师张维玉向记者证实了颜艳红被释放的消息,称颜已经于当天晚上9时许回到家中。
11月1日,张维玉接受颜艳红家人委托,为颜艳红提供法律帮助。据张维玉介绍,接受委托后第二天,他曾前往温岭市检察院,与负责批准逮捕的侦查监督科检察官沟通,希望检察院和公安局改变案件性质,转为治安案件。张维玉表示,颜艳红的做法是错误的,应该追求其法律责任,但是对以刑事犯罪的形式追究其责任持不同意见,建议不予批准逮捕。
张维玉告诉记者,检察院表示会慎重考虑他的意见。11月3日,张维玉曾会见颜艳红,颜艳红说“没想到事情闹这么大”,她对自己的行为“挺后悔的”。
对警方目前的处理结果,张维玉表示欢迎。他说,现在撤销案件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如果能在15日之内释放会更好,这是“美中不足”。
张维玉告诉记者,颜艳红和她的家属接受警方的这一处罚,并表示对多羁押7天一事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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