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1日电 根据教育部网站1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2013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增量将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通知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管理机构要强化对关键岗位的监管和考试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和业务管理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要对照《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制订本地区安全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工作落实到每一位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要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所有考点均要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等能够有效防范作弊的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可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场电子挂钟和指纹识别仪等,不统一配备考试文具的地区要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检查考生携带的文具。
根据通知,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鼓励招生单位办出特色,允许招生单位自选部分统考试卷。在教育学、历史学、农学等门类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将专业基础考试科目由原来的必须选用全国统考试卷调整为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或招生单位自命题试卷。
通知指出,原则上2013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的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要将存量部分中的学术学位计划按不少于5%的比例调减,用于增加专业学位计划。各招生单位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各个专业招生计划,对计划安排过于集中的专业要适当进行调减。
据了解,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虽然处于同一层次,但前者与职业结合更紧密,后者则更偏重理论和研究。目前我国已设置38种专业学位,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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