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8名“村官”涉嫌集体受贿647万
村干部饭桌上平分百万元贿金
非常案件
“近日,我们侦破了一宗罕见的集体贿赂窝案:在多次受贿过程中,都是所有人员直接参与。行贿人的行贿方式更是简单直接,大多是在饭桌上直接拿出上百万的现金平分给所有参与的村社干部。”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今天向记者通报了一起村干部涉嫌集体受贿案。
在这个窝案中,涉案村干部达18人之众,涉嫌通过为他人在项目工程招标、承建和出租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集体收受财物647万元。据悉,该案是广州市从今年2月开展“三打”(打击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破获的最大一宗农村经济社干部涉嫌受贿窝案,也是广州市目前所查处的涉案人员最多的一起商业贿赂案件。目前,该案中的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一条线索牵出大窝案
记者了解到,2012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称:在该市白云区棠景街棠溪村“农民公寓”和“金光广场”等项目工程招标和承建过程中,有村干部存在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
该支队立案调查后发现,棠溪村有18名村干部存在收受贿赂的违法行为,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窝案。由于该案涉及人数多,且嫌疑人在村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家族成员众多,广州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通过大量的侦查工作,专案组迅速摸清了所有涉案人员行贿、受贿的金额、方式、地点和项目工程等具体情况,并掌握了相关涉案人员在村社中的任职、人员关系、住址、车辆等详细情况。7月5日,广州警方出动百余名警力,兵分多路,分别赶赴白云区岗贝路、惠州市南昆山等地,对相关涉案人员全面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15名涉案人员。日前,专案组又将2名在逃的涉案人员抓获。
经审讯,涉案人员供认,白云区棠溪村第一、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和岗贝片联社18名社干部在该社“农民公寓”、“金光广场”、“新市涌码头建厂房”等项目的承建过程以及三元里大道某综合楼整体租赁、金光广场等项目的承租过程中,收受承建、承租人李某、陈某、梁某等人的行贿款647万元。
目前,该案中有1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广州警方正在抓紧追捕其他在逃涉案人员。
行贿行为已成“规矩”
据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受贿方式特殊,是罕见的集体贿赂窝案:在多次受贿过程中,都是所有人员直接参与的“集体行动”。行贿人的行贿方式简单直接,大多是在饭桌上直接拿出上百万元的现金平分给所有参与的村社干部。这种集体行受贿方式,容易给村社干部造成“法不责众”、“难以置身事外”、“别人拿我也拿”等心理影响。而这种大规模的集体贿赂、公开受贿的行为在商业贿赂案中并不多见。该案中,既有18人共同参与的大窝案,也有5至6人小规模受贿的小窝案。
该案中的多次受贿行为,均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和厂房、公寓租赁等项目中,这些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涉及的资金量大,因此行贿受贿的涉案金额也较高。
在该案侦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这些“村官”的廉洁意识在经济活动中已经变得麻木,“发红包”、“派利”等行贿行为甚至成为了这些村社干部眼中的“规矩”。在专案民警问到为何要接受贿赂时,受贿人员的供述是,谁要承包村里的工程,就必须给村社干部“派红包”,这是规矩,而且任何人都不能跳出这个“规矩”,哪怕是村干部的亲兄弟也不例外。因此,在该案中,村社干部梁某的亲哥哥要承包村里的建设工程,也同样要按“规矩”给每个村干部派发红包。除了这些大额的受贿,平日间逢年过节收受行贿人的烟酒馈赠和千元红包等,更是这些村社干部眼中习以为常的事。
案意点击
通过对几年来反腐败斗争的分析,有专家认为,腐败已经呈现出“落势化”的现象,即基层小官腐败有上升趋势。此次广州市所查处的16名“村官”窝案充分证实了这一形势判断。同时,集体腐败这一现象也是此案的一个突出特点,这也恰恰说明,基层组织的内部监督作用微乎其微。因此,在反腐败斗争中,既要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基层,同时也要强化外部监督,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见习记者 章宁旦 记者 邓新建 通讯员 刘晓肃 张毅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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