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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场、车站、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无人员乞讨、露宿。”10日,佛山市首次出台《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标准》的起草单位,该局执法科工作人员称,乞讨属“不文明”现象,有损城市形象。
对此,学者认为,作为城市的边缘人,乞丐时常在评价一个城市的市容市貌时,被拿来说事,针对这部分人群的管理也在考验着城市管理者的智慧。
有专家认为,乞丐是城市化的自然现象,即使是在文明程度发达的部分西方国家,也屡见不鲜。城市如果太要面子,而要求公共场合一律无乞丐,会显得城市管理缺乏人情味,剥夺了其谋生手段。政府可以考虑设立‘禁乞区’,而不应限制行乞者的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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