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岳君
本报实习生王志堂
7月31日14时17分,当时拥有25000多名“粉丝”的微博用户“北京朱维民”发出一条微博称:“昨天一位山西某市的干部来访。他告诉我一个新闻:他们市一位房地产开发商亏了好几亿元,现已被拘捕。他的巨额债务已使该市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陷于一片混乱。该市为此出台一项政策:凡在该项目中收受贿赂的干部,只要交出全部受贿金额,一概不予追究。于是几天里就收缴了9000多万元赃款,其中包括前市委书记退的2000万元。”
这则微博迅即蹿红。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事件,专门采访了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委政法委书记杨艳红。
杨艳红说,今年以来,山西森宇房地产开发公司因受房地产政策调控影响,加之企业盲目决策、经营管理混乱,导致资金链断裂,致使工地停工,业主到期无法收房。
森宇问题发生后,平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本着“企业自救、社会互助、政府帮扶”的指导思想,多措并举,稳妥处置,尽最大努力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目前,通过市场化运作,由有实力的公司成立了项目托管部,确定了公司委托人。对森宇坐标城54栋在建楼续建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体托管,尽快完善楼房建设工程,确保年底前交付住户。
同时,因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目前,司法部门已先后对森宇公司董事长等4人执行逮捕,3人取保候审,3人监视居住。
对于微博中所说的“该市为此出台一项政策:凡在该项目中收受贿赂的干部,只要交出全部受贿金额,一概不予追究”一事,杨艳红说,此说法断章取义。实际情况是:
6月5日,由平定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针对此事发出联合通告,通告内容全文为:
为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政策,慎重、稳妥处理山西森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根据获取的线索和群众反映,森宇公司部分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拆迁、丈量面积、销售、吸收存款等工作中,存在挪用、侵占、收受贿赂,赚取奖金、提成、利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公、检、法、司机关本着“教育多数,打击少数”的原则,根据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涉案人员自通告之日起至2012年6月15日前,有下列行为的,司法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予追究其法律责任:
将挪用、侵占、收取的贿赂,赚取的奖金、提成、利息等不法收益主动如数交至平定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专户或平定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
虚构事实或者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隐匿、转移过森宇公司的资金、房屋等财物的人员,主动到司法机关说明情况的;
涉案人员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推动案件侦破,有立功表现的。
通告还表示,逾期仍未主动交代问题、未上交涉案财物的,经查证属实后将依法予以追缴,对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同时,通告称,鼓励、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案人员,动员规劝涉案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杨艳红解释说,该通告并没有说官员退赃就一概不追究责任,而是说,对于如实上缴非法收益的人,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关于“自首、立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视其情节,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针对退赃金额问题,杨艳红告诉记者,通告发出后,截至目前,专户收到森宇公司员工上缴51.92万元(其中,现金9.92万元,集资凭据42万元),无政府官员,“9000万”一说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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