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拒绝向日本引渡靖国神社纵火者
新华网首尔1月3日电(记者张青)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拒绝向日本引渡靖国神社纵火者中国公民刘强,并决定当即释放刘强。
韩联社当天援引韩国法务部人士的话说,根据刘强本人的意愿,他极有可能返回中国。
据韩联社报道,2011年12月26日,刘强在东京靖国神社投掷了燃烧瓶,并于当日前往韩国。2012年1月,刘强因向日本驻韩使馆投掷燃烧瓶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日本方面同年5月以刘强涉嫌靖国神社纵火为由要求引渡,首尔法院11月将刑期已满的刘强予以拘留,以作引渡裁决。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2012年11月30日表示,中方对刘强案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希望并相信韩方会公正、妥善处理此案。
外交部发言人就韩国法院对刘强案作出裁决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1月3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3日就韩国法院对刘强案作出裁决答记者问时说,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
有记者问:据报道,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日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说,1月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就刘强引渡日本案作出拒绝日方引渡请求的裁决。中方对此案结果表示欢迎。刘强已得到妥善安置并将于近日回国。
她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维护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中国驻韩国使馆多次派员前往探视,并在职责范围内向刘强提供了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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