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部党内法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针对党历史上法规制度体系当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开展集中清理;5年来,中央共出台或修订近80部 党内法规,超过现有党内法规的40% 。一部部党内法规,既体现出党中央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实践,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全面清理党内法规
全面清理党内法规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前提。本轮清理过程中超过一半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制度体系大大“瘦身”,守纪执纪更具操作性。
2013年5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陆续发布,中国共产党首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基本依据和规范。
2013年8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完成我们党历史上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第一次全面系统清理。清理的范围包括1978年至2012年6月期间中央制定的所有767件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到2014年底,党中央部署完成了对第二阶段清理范围即新中国成立至1977年期间中共中央制定的411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至此,党中央系统全面清理了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中央出台的全部文件,共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 ,其中322件在清理中被废止、369件被宣布失效,二者合计占到58.7% 。
党内法规清理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向科学化、规范化的关键转折。通过本轮清理全面掌握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数据,对客观评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和发展现状提供了客观依据。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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