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凤阳县小岗村获悉,新成立的小岗村科技公司决定:今后每年给小岗村支付该公司纯利润的5%,作为“小岗村”品牌使用费,并将首期50万元品牌使用费汇入了小岗村村民集体持股的小岗创发公司账户。
从2016年10月开始,小岗村启动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创新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将集体资产进行量化,设置股权到人,让村民参与利润分红。为此,该村将“小岗村”品牌等部分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登记,并折算成3026万元入股小岗村创发公司,确定在小岗创发公司中占49%的股份。同时,所持股份委托小岗创发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所获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小岗村民的医疗、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小岗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激活了沉睡已久的“小岗村”品牌,既吸引了多家外地企业与“小岗村”品牌合作,也增加了小岗村村民的收入。其中,北京一家公司与小岗村合作成立的小岗村科技公司,决定每年支付该公司的一部分纯利润作为品牌使用费。
(作者: 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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