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水是重要的战略资源,是湖北最大的优势,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息息相关。“千湖之省”的湖北因水而兴、因水而美,也因水而忧。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碧水工程,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加强“三江、五湖、六库”等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省两会上,依法治水,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话题,引起代表、委员热议。
声音
省人大代表、武汉市发改委主任吴清:大家都知道,酒驾入刑后,对于减少酒后驾车行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也已经深入人心。建议借鉴治理酒驾的做法,对违法向水体排污企业,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护湖不力的,不仅要作出停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情况依法追究其职务犯罪。
省人大代表、宜都市潘家湾乡党委书记段绪卿:对流域的治理,不能由地方行政区域分别把流域割裂开来局部进行,必须统筹兼顾,全流域共同承担责任。要在建立编制流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完善流域法律保护。建议省政府尽快建立和完善清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明确政府、企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建立跨行政区域纠纷处理条款等。
省人大代表、蔡甸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汉林:很多水体的污染是上游污染导致下游受害造成的,而流域内行政区域职责不清,又导致污染无人治理。建议强化流域治理责任,让上下游的行政区域联动起来,相互监督,对于造成跨流域污染的应付出相应的经济赔偿。
省人大代表、武汉市硚口区荣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张智: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社会事务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强大的资金保障体系。建议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既需要硬化逐年递増的财政预算约束,也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筹措资金,确保工作有效推进。(记者 周呈思 胡弦 通讯员 陈玉薇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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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媒体关注湖北严法治水
凤凰观察:千湖之省是湖北省一张亮丽的名片,这里的优势在水,忧患也在水。保护和管理好湖北的水资源不仅关系到本省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意义。湖北确实需要一部条例规范水污染防治。
中国青年报记者谢湘报道,《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共8章,即总则、政府职责、水污染预防、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监督与应急、法律责任、附则。
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新浪机构认证微博:【水新闻:为解决水污染防治问题 湖北拟“按天连罚”排污者】违法排污破坏水环境者,经环保部门处罚后,不停止违法行为或逾期不改正的,环保部门可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这是在湖北省人代会上首次提交审议表决的地方性法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一条规定。
(记者 王理略 整理)本版图片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曲河 摄
(作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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