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竹溪把沿305省道沿线的蒋家堰镇、中峰镇、城关镇等六乡镇建设成百里城镇带,探索居住、产业、生态协调发展,成为城乡一体化的引领区。图为景美如画的竹溪县蒋家堰敖家坝。(本报视界网 颜义众 摄)
湖北日报讯
【公报摘要】
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专家解读
秦尊文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开启健康城镇化大幕
解决“伪城镇化”问题
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达到52.57%,首次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看起来,城镇化率提高很快,成绩不小。但据权威人士透露,2012年全国非农业户口人口所占比重达35.29%。35.29%与52.57%之间,相差17.28百分点,其原因是1.59亿常住农民工因在城镇打工半年以上就被“统计”为常住的城镇人口,成为“城镇化率”的分子。
城乡分割以及户口制度的约束,这些农村产业工人,虽然居住在城市并被计算为城市人口,但其并不能同等享受到城市的各类公共服务,其收入水平、消费模式无法等同于一般城市人员,因此被学者们称为“伪城镇化”、“半城镇化”。
现行户籍制度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国情下的产物,表现出明显的社会分割性、等级性、世袭性和功能多元化特点。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我国的户籍法律制度承载了多重功能,既要证明主体身份和提供人口信息,又要控制人口流动、维护社会治安,以及为利益和资源的分配提供依据。这种户籍制度迟滞了城镇化,亟须破题。
综合改革开辟新天地
要去掉“伪城镇化”、“半城镇化”,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开展综合改革,才能开辟出健康城镇化的新天地。
户籍改革必须顶层设计。一些地方在户籍改革上先行先试,实际上难以取得成效。近两年,有十多个省份宣布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2004年,我省宣布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省居民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户口”。我省不少地方真这么做了,但一旦迁到外省,仍存在各种阻碍。应取消二元户籍制度。在清理现行“规定”的基础上,由法定机关统一制定《户籍法》。同时,取消暂住证制度。在对公民依法进行管理时,应该以身份证为依据。
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控制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人口规模。在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可完全放开落户限制;在中西部地区,可以放宽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的落户条件。
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城镇化的动力。可将目前农村“死物”变成活的资本,解决农民对土地作为最终保障的依赖,实现农民“带资进城”。
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一是引导农村人口集聚。采用集体土地置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村庄撤并等办法,引导自然村及周边村的农村人口向农村新社区集聚。统筹推进农村新社区给排水、供电、道路、信息、绿化及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村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二是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以村级办公场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统筹建设农村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各类基层综合服务社、服务站点,解决社会化服务问题。
(记者 张爱虎 整理)
【百姓心声】
中建三局农民工孙辉——
真正成为武汉人
孙辉,今年38岁,来自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镇临江乡12村,在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工作了17个年头,是一位“资深”农民工。目前,他与妻子都在该公司料具站工作。“为了儿子上学这件事儿,折腾好多回。”昨日,一说起户籍,孙辉有点烦。
因为户籍不在武汉,孙辉的儿子在武汉上学颇费周折。上小学,交借读费;临近初三,儿子不得不被送回四川南充老家,以取得当地的学籍,准备中考。“异地高考,并未放闸。”为了儿子将来能考大学,孙辉不得不未雨绸缪。但这样,儿子就不能留在他们身边了。
除了上学,儿子出生落户也让孙辉夫妻俩折腾得够呛:回老家开准生证,到单位开初胎证明,再去医院开出生证明。虽然出生在武汉,但还是得上四川户口。“安家武汉,只是想想而已。”孙辉说,因为户籍还在四川,即使在公司站稳了脚跟,在武汉生活了十几年,但感觉并未成为武汉人。
孙辉道出了担忧:老了怎么办?他说:“公司每月交足了养老保险,但将来在哪领取养老金呢?”
三中全会公报提出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主要障碍,这让孙辉看到希望。孙辉期盼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他们一家能真正成为武汉人。
(记者 汪训前)
专家解读
邹进泰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经济研究所所长
土地确权保障农民利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新一轮改革,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会让农民充分享有土地增值权益以及其他方面的财产权益。
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恰逢其时
我省常年大批农村劳力进城务工,由此便出现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现象。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壮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恰逢其时。
经过35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已形成以承包农户为基础、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存的农业经营格局,但是,离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还有很大差距。具体表现为:农业劳动力呈现老龄化、妇女化、低文化趋势,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偏低,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业社会化服务不足。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就对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做了顶层设计。当前,要逐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以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纽带,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保障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我省各地进行了大胆探索,涌现出钟祥彭墩、天门华丰、襄阳檀溪等好的典型。
保障农民财产权利迫在眉睫
农民财产权利主要体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农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分配权。
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房屋等资源确权、登记、颁证到每个农民。实现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允许其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按市场规则自由流转。从而让农民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
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扩宽进场交易种类、交易范围和交易手段,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
土地确权试点,我省正加快推进。通城、建始、黄陂、汉南等地已纳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年内,我省将出台土地确权试点方案,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2012年10月1日,《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就土地确权、土地征用、规范流转等做出了详细规定。这是我省稳定、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法规,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农民财产权利迫在眉睫。在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巨大,然而农民几乎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
据了解,农村许多地方征一亩地补偿给农民3-5万元,而土地拍卖后,每亩收益则可能呈几何式增长,土地增值大头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摘取。地方政府的征地冲动不仅直接威胁粮食安全,而且引发了农民群体上访事件,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推进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关键在于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调整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大幅度提高农民征地补偿收益。
(记者 汪训前 吴文娟 整理)
【百姓心声】
远安县芭芒店村李志望——
土地增值荷包暖
12日,远安县洋坪镇芭芒店村村民李志望正在自家的油菜田里补苗、锄草。他告诉记者,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就一直务农。“长在农村,也种了大半辈子田,感觉还真离不开土地……”今年55岁的李志望介绍说,自家的5亩水田,每年种一季水稻和一季油菜,全家6口人的粮食绰绰有余。除了5亩水田,老李家里还有16亩山林。“三中全会公报提到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让我看到了致富的希望。”老李乐呵呵地说,最大的愿望就是国家能出台政策,让山区农民的土地增值,有更多的开发利用方式,进一步增加收入。
(记者 孟静 通讯员 曹登峰)
三和农机合作社宋林——
抱团经营天地宽
“三中全会召开这些天,我一直在关注。‘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说明农业发展又步入了一个新的春天,种田种得更有盼头。”蕲春县三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宋林一脸欣喜。
“父辈们常说‘十年难发种田人’,一亩田搞到死也就出三四百块钱。”宋林就是不信邪,读了名牌大学选择回乡种田。四年的种田探路,摸爬滚打,让他深深体会到,农业出路在于规模化、机械化。
宋林的合作社,对流转来的5880亩土地直接经营。“农民加入合作社后,比自己单打独斗,土地附加值增长20%,甚至100%。”外出打工的农民,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他们可获得财产性收入,坐享土地租金。宋林坚信,农业路子会越来越宽。
“我相信,农民将不再是一种身份印记,而是一种全新的职业选择。”宋林说。
(记者 孟静 通讯员 陈钰)
湖北探索
鄂州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
2008年,鄂州成为全省第一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按照“全域鄂州、统筹发展”的思路,该市把工业和农业、城市与农村、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强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体系、基层党建七个一体化,积极探索统筹城乡科学发展新模式。
全域规划,建设组群式大城市。构建以主城区为中心,鄂城经济开发区、花湖开发区、鄂城新区等7个新区为支撑、106个新社区为基础的城乡空间格局,推进66项公共服务下沉,建设宜居宜业组群式大城市。
建设农村新社区。规划将320个村逐步建成农村新社区。以清洁乡村为重点,推进美丽鄂州建设。目前,已建成和正在建设新社区的已达63个。
产业勃发,夯实农民富裕根基。大力发展都市农业,新扩建农村特色产业园区22个,兴办家庭农场160多个,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309家。
到2016年,鄂州城镇化率将达70%,基本建立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一体化。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
近年来,湖北极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职业农民不断壮大,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为规范家庭农场登记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省工商局联合省农业厅于今年7月23日正式印发《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登记类型、经营范围等做了明确规定。家庭农场开办者登记备案后,可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截至今年9月,全省共登记的家庭农场1291户。家庭农场已然成为我省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和现代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与此同时,推动农户联合与合作,促进农户分散经营向合作经营转变,全省合作社迅速发展,截至9月底,达到36354个,成员约285万户。
目前,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达857万亩,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417万亩;猪、禽、奶牛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到70%、80%、90%;标准化万头生猪养殖场580个,数量居全国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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