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日)下午,记者从武汉军运会执委会获悉,《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已经于2019年1月25日由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保护规定》明确规定了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第六条规定由省人民政府组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研究、协调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规范军运会特殊标志、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军运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七条规定执委会应当加强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统筹规划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军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军运会标志及其他军运会知识产权成果。
同时,《保护规定》对军运会知识产权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第八条规定军运会知识产权由执委会通过特殊标志登记、商标注册、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申请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域名注册等方式依法获得保护;同时第九条规定,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军运会知识产权应当取得军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相关杈利人的许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保护规定》还具体列举了以商业目的使用军运会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侵犯军运会知识产权的八类禁止性行为。
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省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的颁布,对促进军人运动持续、健康地发展,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我省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形象,圆满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交给湖北的重大政治任务,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