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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将出台方案落实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政策 生育保险费不用缴 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不变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07:22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刘睿彻)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引发市民广泛关注。26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将出台实施方案,做好政策落实。市民个人仍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的相应待遇也不变。

据了解,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早在2016年12月下旬就开始试点,当时有12个试点城市,包括河北邯郸、辽宁沈阳、重庆、四川内江、云南昆明等。随着国务院最新通知,合并将在今年底前扩大到全国范围。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保障对象和范围存在一定重叠,合并实施后统一征收经办,有利于提高经办效率,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高基金互济能力。

生育保险过去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覆盖面有限,无法兼顾公平。这位负责人表示,两险合并,意味着单位只要缴纳职工医保,就必须缴纳生育保险,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都能享受到生育保险,从而使生育保险基本实现全面覆盖,扩大了公平性。

据介绍,武汉市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14亿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7.81亿元。

多位准备生孩子的女性市民关心生育保险的待遇会不会变化?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留险种和保障待遇,是这次调整的重点。原有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

两险合并后,按照原有政策,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单位缴费。这项政策依然保留。

缴费费率也是一个关注点。据悉,两险合并实施后,将按照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费率。如目前武汉市职工医保单位缴纳费率是8%,生育保险是0.7%,就合并为8.7%,比较简化。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职工个人而言,只需要缴纳医保费,缴费比例和过去相比不会有变化。

这位负责人还强调,两险合并实施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依然存在,并没有取消。

据公开数据,12个试点城市启动1年后,参保人数比试点前增长12.6%,明显高于同期全国5.5%的增长水平,充分说明两项保险合并带来的共济效应。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市民而言,不管什么时候生孩子,待遇保障不会改变,手续上应该更简化,保障将越来越好。

【责任编辑: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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