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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应与学生共同用餐 武汉部分中小学已实行多年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04:45 来源: 长江日报

长江日报讯(记者刘嘉)“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近日,教育部等针对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下发要求。3月20日,武汉市已要求各级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

据了解,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将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

2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会上获悉,武汉市食安办、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近期将组织各区开展食品安全、传染病隐患大检查,做好宣传教育。武汉市还将按《规定》要求,在各中小学实行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

其实,中小学校长与学生共同用餐,在武汉市部分学校已经推行多年。江汉区教育局体卫艺站负责人介绍,该区坚持全面清查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学生餐食供应情况,坚持师生同食同餐制度,还会定期进行师生满意调查。

为了让同学们在学校里吃得饱、吃得好,学校还动了不少脑筋。武汉市第七十一中学花了1万余元,购买专业食品保暖箱,让同学们吃上热乎乎的饭菜。每天中午,食堂员工和学校干部都会到各班了解学生饭菜质量和进餐情况。江汉区红领巾学校(CBD校区)会提前安排好每周膳食,按一式四份打印,同时张贴于餐厅、校门口等处,让师生、家长监督执行。红领巾学校(阳光校区),每学期都要举办自助餐形式的校园美食文化节。美食节上,师傅们将精心研发的菜品端上台逐一亮相,让师生大饱口福,师傅们自己也幸福感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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