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12日讯(记者舒翔宇 通讯员揭兴旺)武汉首例还树案判被告补种130棵树,3月12日,植树节当天,司法工作人员专程到事发地——新洲区仓埠街朱家湖堤边检查,发现不仅130罚种树苗全部成活,受罚者还多种了50棵树苗以示悔意。
邱某为补种树苗清除杂草 司法工作人员金文婷检查成活情况 通讯员揭兴旺 摄
受罚者邱某,44岁,2006年起承包仓埠街朱家湖养鱼,湖西堤上有75棵意杨树,落叶入湖影响养鱼。2018年1月,有人找到邱某买树,邱某未征得意杨树所属单位同意,私自将75棵意杨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两男子。去年2月9日,两男子盗伐意杨树时,被新洲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
去年7月底,新洲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邱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处以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邱某自判决生效次日起1年内,在朱家湖西边堤坝上使用林业部门指定的树种补栽130棵树苗,并保证成活。这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在我市尚属首次。
12日,长江日报记者随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补种情况时,看到湖堤小路两旁种植着2排小树苗,绵延三百余米,去年被盗伐的意杨树桩上也长出新苗。经新洲区仓埠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金文婷逐一检查,邱某补种了180棵树苗,椿树、意杨树各90棵,全部成活。
曾经被盗伐的意杨树桩长出新枝 通讯员揭兴旺 摄
正在一旁除草的邱某表示,砍树时,他并不知道犯了法。在社区服刑学习法律知识时才明白,很后悔。去年底和今年2月,他分两次补种180株树苗,为了保证成活,每天巡湖时都要看一遍,以免被附近的牛踩了。
据社纠工作人员及周围邻居介绍,邱某其实热心快肠,每到年底都会送鱼给村里的老人,前年还开着自己的翻斗车,把村里的烂路修好。在社区纠正时,他充分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积极改正,态度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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