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际《湿地公约》缔约大会为何花落武汉
6月27日,武汉获得国际《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承办权。该会2021年将在武汉召开。这是我国自1992年加入该公约以来,首次获得承办权。
据悉,国际《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申办城市竞争激烈。由国家林草局和北京林业大学领导和专家组成的中国湿地公约履约代表团在瑞士国际湿地公约常委会上作出的武汉申办陈述,为何能打动常委会?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认为,武汉的湿地资源特色与保护是申办成功的关键。
摸家底
湿地资源位居内陆副省级城市第一
武汉湿地面积16.2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8.9%。其中,自然湿地11.3公顷(即湖泊、河流、沼泽类型),占湿地面积69%;人工湿地(即库塘、运河、水产养殖场类型)4.97万公顷,占湿地面积31%。
武汉湿地上栖息着野生动物413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东方白鹳、黑鹳等10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灰鹤、白琵鹭等28 种。府河湿地成为全球极度濒危鸟类青头潜鸭中国最南端的繁殖地。同时,武汉市湿地有高等维管束植物408种,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种。
重规划
构建武汉大生态格局
武汉重视生态规划。《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两轴两环、六楔多廊”的生态框架体系;《武汉市全域生态框架保护规划》实现了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市域全覆盖;166个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为湖泊形态保护打下基础。武汉连续三年组织参与“全省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该市湿地资源情况。
强立法
湿地保护制度位居全国前列
武汉将湿地资源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制定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政府印发《武汉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将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
给补偿
筹资8亿元全国领先
早在2013年,武汉市政府印发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资金约900多万元用于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后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的意见》,筹资8亿元,对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生态敏感区域给予生态补偿。建立了长江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落实各区长江生态保护责任。
划范围
湿地保护多样化
武汉市划定湿地保护范围,且形式多样。该市建有蔡甸区沉湖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1处,省级、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5处,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超过2.8万公顷。
武汉还积极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建有国家湿地公园5 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4处,面积8532公顷。
目前,武汉是拥有湿地公园最多的副省级城市。此外,还建有国家森林公园5处,国家和省市级风景名胜区4处,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19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处。
聚合力
多部门联动保护湿地
湿地保护需要举全社会之力。武汉市委、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多个部门合力推进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形成了湿地保护部门合力。水务部门大力开展“四水共治”行动,推进“七河三湖”综合整治,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和民间河湖长。环保部门将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纳入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农业部门对水产养殖业围栏、围网、网箱养殖依法拆除,对养猪场、养鸡场依法取缔。财政部门设立市级湿地保护专项资金。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等部门将湿地保护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在涉及湿地项目上严格审批。组织、纪检、审计、统计等部门将湿地保护相关指标纳入政府考核目标体系。
湿地盛会为武汉带来什么
我国是世界湿地大国,湿地面积居亚洲第一。湖北是我国湿地大省,并有着“千湖之省”的美誉。武汉是“百湖之市”“湿地之城”,是长江中下游湖泊湿地的典型代表,湖泊类型的湿地保护模式是全国的特色和亮点。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认为,在武汉召开缔约方大会,一是能推进“百湖之市、湿地之诚”武汉市的湿地保护工作,促进武汉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武汉作为全国“两型”示范区的示范效应;二是对于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跻身为国际化大都市,进一步提升“大江、大湖、大武汉”在国际社会的知名度和国际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武汉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湿地保护再登高
眼下,武汉正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冲击国际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以此为契机让武汉市湿地保护“更上一层楼”。“国际湿地城市”是按照《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成员国提名、经《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批准、颁发认证证书的城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代表一个城市对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是一块分量厚重的国际“金字招牌”。
2018年,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首批国际湿地城市授予了全球7个国家的 18个城市,其中我国常德、常熟、东营、哈尔滨、海口、银川共6个城市获此殊荣。接下来,每3年组织认证一次。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0余个城市都在积极开展2021年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武汉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底气十足。大江大湖大武汉,武汉水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1/4,构成滨江滨湖的水域生态环境,是我国内陆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特大城市之一,也是全球内陆城市湿地资源最丰富的城市之一。
湿地改善了环境,增加了生物多样性。在武汉湿地上栖息的野生动物有413种。沉湖、府河、涨渡湖等,已成为候鸟越冬的知名聚集地。长江江豚极度濒危,却偶尔嬉戏于长江天兴洲畔。武汉还是“水中活化石”中华鲟洄游必经之地。在千万人口的城市,能有这么多野生物种,正是武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结果。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表示,我市正在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相关工作,积极争取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
两次申办终揽入怀
——武汉申办缔约大会背后的故事
武汉市曾于2013年提出举办2018年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的申请,由于当时阿联酋也同时提出申请,考虑到中阿两国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我国主动放弃申办权。
在国家林草局、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政府已于3月20日向国家林草局去函,支持武汉市申办大会。国务院批复同意。
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自去年底以来,积极申办2021年国际《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及申报“国际湿地城市”。3月7日,省政府、市政府专程赴国家林草局工作汇报,获得国家林草局大力支持。
为申报“国际湿地城市”,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开始了大量前期调查研究:比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暂行办法》及《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指标》等相关要求进行梳理。
领导与专家认为,武汉湿地资源本底丰富,湿地保护管理在全国领先,申报提名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优势明显。
6月23日,中国湿地公约履约代表团赴瑞士,在国际湿地公约常委会上正式作申报陈述。
缔约方大会将展示我国湿地保护成就
缔约方大会是世界各国展示湿地保护成就与机制的舞台,我国湿地资源和湿地保护机制将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借鉴作用。
中国湿地资源丰富,共有湿地面积5360万公顷。中国是全球唯一两次完成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国家,将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予以严格保护,把湿地纳入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地方政府湿地保护的主体责任。目前,中国已建立57处国际重要湿地,600 多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和1000多处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率达到49.03%。中国湿地保护的实践和取得的成效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为发展中国家探索出一条可以借鉴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之路。
小知识
湿地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结于1971年,是全球第一部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至今已有170个缔约方,其宗旨是“通过地方和国家层面的行动及国际间的合作,推动所有湿地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以此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自1980年公约在意大利首次召开会议以来,缔约方大会便成为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般每三年召开一次,至今共召开了十三次。各缔约方一般由部级官员率团参会,东道国国家有关领导人在大会开幕式上致辞。参会对象主要为各缔约方政府代表团、相关国际组织代表、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等约1500人。
湿地功能
湿地是独特的生态系统和重要的自然资源,在维护城市生态安全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湿地既发挥着维护生物多样性、降解污染、调节气候、蓄洪防旱、防灾减灾等多种生态功能,也为人类提供了淡水、食物、纤维、药材等生产生活资料。在我国,有3亿人直接依赖湿地生存。中国国际重要湿地每公顷每年提供的综合服务价值高达11.42万元。正是有了湿地的滋养和哺育,地球才有了丰富多样的生命形式,人类社会才得以发展壮大,生生不息。
历届缔约方大会举办地点
1980 年 11月 意大利卡利亚里 COP1
1984 年 5月 荷兰格罗宁根 COP2
1987 年 5月至6月加拿大里贾纳 COP3
1989 年 7月 瑞士蒙特勒市 COP4
1993 年 6月 日本钏路 COP5
1996 年 3月 澳大利亚布里斯班 COP6
1999 年 5月 哥斯达黎加圣何塞 COP7
2002 年 11月 西班牙巴伦西亚 COP8
2005 年 11月 乌干达坎帕拉 COP9
2008 年 10月 韩国昌原 COP10
2012 年 7月 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 COP11
2015 年 6月 乌拉圭埃斯特角 COP12
2018 年 10月 阿联酋迪拜 CO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