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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检察长受聘“法治副校长” 生动法治课圈粉中学生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21:57 来源: 荆楚网

王晋检察长讲授法治课(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刘怡廷)“王校长,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王校长,您讲的案例都发生在湖北吗?”5月16日下午,武汉中学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气氛热烈,刚刚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的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在同学们期待的目光中走上三尺讲台,为大家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丰富的授课内容、引人入胜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的讲解,引现场学生热烈互动。

开讲前,武汉中学校长杨定成为王晋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学生代表为王晋佩戴校徽。王晋向武汉中学赠送法治宣传册。

武汉中学校长杨定成为王晋检察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通讯员供图)

“从杨校长手中接过聘书,成为武汉中学的一员,我觉得特别荣幸。” 王晋简单的开场白,拉近了和师生们的距离。

法律是什么?王晋首先引用“子产铸刑鼎”的故事,讲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活动,告诉大家法律就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随后,通过讲解法律与一般行为规范的区别,列举法律保护的权益,循序渐进地引出课堂主题——“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法律对未成年人有哪些特殊保护?王晋运用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从刑事法律、民事法律两方面分别讲解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和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

“他说自己是王俊凯,说不定是‘杀马特’。” 通过对一起网络猥亵案的剖析,王晋提醒同学们,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增多,上网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保护隐私,不要轻易泄露身份、照片、位置等信息;不轻易相信所谓网友,谨慎对待交友等活动。

未成年人犯罪后也有保护?王晋解释道,这里的“保护”是相对成人犯罪来讲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够健全、对事物的认知以及对事态的判断还不够完善,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刑事责任划分、量刑、以及适用的诉讼程序上有别于成人犯罪,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和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现场互动不断(通讯员供图)

“本案中15岁的小路、小景属于什么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否构成犯罪?”王晋在详细讲解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及对应的刑事责任后,向同学们抛出问题。现场同学积极举手发言,学以致用,精准对答。

随后,王晋还从民事行为能力的三个层次讲解了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告诉大家,法律不是成年人的专属话题,而是每个人的必需品,勉励大家增强法治意识,做一个人格健全的人。

那么青年学生应该如何做?王晋给出三点意见:首先,要积极学法,做学习和生活中的有心人,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和思考身边案例,不断增强法治信仰。其次,要严格守法,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最后,要敢于用法,当自己或看到他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保留证据,勇敢地告诉家长、老师,到公安机关报案,或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的手段让对方受到惩罚,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

一个多小时的法治课在热烈的互动气氛中结束,同学们报以热烈掌声,纷纷表示体验好、收获大。

【责任编辑:张惟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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