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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000元生活费嫌少 女"老赖"多次哄闹法院被拘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20:03 来源: 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汤炜玮、通讯员刘嘉)“你们不搞死我,我就告死你们!”4月2日下午,因哄闹法院被戴上戒具的被执行人涂某依然不停咆哮,经法院训诫以后仍拒绝悔过,武昌区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2014年6月,被执行人涂某和被执行人刘某夫妇共同欠下李某10万元债务。2017年2月,李某诉至武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涂某和刘某共同偿还10万元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2017年12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因涂某、刘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李某于2018年4月向武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二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状况进行了详细核查,被执行人刘某下落不明,名下无任何财产,且2015年6月与被执行人涂某离婚时,双方协商婚姻存续期间的所购房屋归被执行人涂某所有,涂某名下有房有车,还有每月3400元的工资收入,但却一直拒绝偿还欠款,法院遂扣划其银行存款,截至目前共扣划四万余元,尚有近六万元欠款未偿还。

法院在扣划涂某银行账户后,为保障其生活,为其发放每月1000元的生活费,已发放六个月。案件承办法官原本通知涂某4月2日上午来领取下半年的生活费,涂某却因嫌1000元太少,要求把生活费调高至2000未获允许后,在法院办公场所砸门、拍桌、威胁、哄闹。这已不是涂某第一次在法院哄闹。案件承办法官介绍,涂某身体相对健康,有住房,且无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综合武汉市消费水平,每月1000元生活费能够满足其基本生活。案件执行一年以来,涂某未主动履行过任何义务,还每隔一段时间就来法院吵闹一次。

在本案中,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涂某名下仅一套住房,且房屋价值与执行标的差距较大,并未拍卖其房屋,而是对其采取扣划其名下存款的措施,并且为其发放足以满足其正常生活的费用,但涂某不仅不配合法院执行,还多次在法院办公场所哄闹、滞留,不听从劝阻,严重扰乱司法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针对被执行人涂某提出的案件异议问题,案件承办人多次释明其应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申诉等方式维权。

【责任编辑:张惟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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