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孝南第一案公开宣判现场,照片由通讯员提供。
扫黑除恶孝南第一案公开宣判现场,照片由通讯员提供。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肖南宣)3月27日上午,孝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磊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组织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孝南区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磊陆续网罗、招揽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通过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方式,逐步形成了等级分明的犯罪组织。自2013年10月至2018年3月间,该组织实施聚众斗殴1起,强迫交易1起,开设赌场作案10起,寻衅滋事作案5起,实施违法行为4起,导致10人轻伤,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孝南区法院依据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程某、张某、杨某、殷某某、姚某某等17人,被判处3年到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