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汪文汉通讯员王勇于海涛)20日,武汉市召开全市长江入河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清零专项行动启动会,提出今年上半年专项行动时间表:3月份启动重点湖泊排口排查,4月份启动非重点湖泊排口排查,6月份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向纵深推进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要求,此次专项行动排查范围为长江经济带覆盖的沿江11个省市,以长江干流(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主要支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及太湖为工作重点,将通过两年左右时间,重点完成“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
结合武汉湖泊众多的特点,武汉市一并将湖泊排污口纳入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全面查清长江(武汉段)及主要支流、全市166个湖泊到底有多少排污口、到底在哪里排、到底谁在排、到底排什么、到底排多少等5个方面问题。排污口排查整治涉及生态环境、水务、住建、交通等多个部门,全市将按照“市直部门统一部署、各区具体实施”的原则完善市区联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按照“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的总体思路,高标准推动长江入河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整治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污水不入江(河湖)”的总体原则,以钉钉子的精神彻底排查长江入河湖泊排污口,对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道等直接向长江及主要支流、湖泊排放废水的排口应查尽查,切实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逐一销号”的原则扎实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在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保障长江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充分体现“武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