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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解读 武汉3个全国第一这样办下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1日04:31 来源: 长江日报

全国首创智能化扫黑系统攻破72人小额贷黑恶案

7案72名被告人,8家商务投资公司,去年12月3日至7日,江岸区法院连续5天公开审理该小额贷涉黑涉恶系列案件,该系列案是去年以来武汉市办理黑恶案件中判刑人数最多的一起。

面对该案错综复杂的组织关系网、遍布全国的受害者,武汉警方在侦办期间启动“黑科技”办案手段——黑恶类案侦查平台。该平台自动对案件笔录内容进行语义分析,提取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恶犯罪集团或涉恶犯罪团伙特征的关键词,进行初步筛查后成为证据册,形成案件定性关键证据,指导后续侦办工作。并通过扫黑除恶大数据分析功能,实时感知分析打击战果、团伙预警、重点行业线索分布、线索执行状态、打处人员分布,实现对扫黑除恶整体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涉黑涉恶犯罪的微观精准打击。

警方围绕资金流向、网络通信开展扩线侦查、深度研判,摸清了整个不法网络组织架构及9个办公地点和2个集中住宿窝点。江岸警方调集全局18个派出所参战,赴全国找到130余名被害人,共查证犯罪案件95起。

去年12月26日,江岸区人民法院首批一审判决其中张某、魏某、梅某等2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判处14年至1年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岸警方在办案中启用的“黑科技”——黑恶类案侦办平台,是武汉市公安局自主研发的扫黑除恶“一库三平台”中的一种。

武汉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建立“一库三平台”,即黑恶资料库和线索管理平台、分析预警平台、类案侦办平台。该系统通过黑恶线索高效流转、黑恶人员动态管控、黑恶团伙自动预警和黑恶类案规范侦办,推动武汉市扫黑除恶工作模式由“经验型”向“数据型”转变。

该系统线索管理平台对收到的涉黑涉恶线索,自动推送至相关警局开展核查,实时跟踪及监督,核查率由过去的73.2%提升至100%。

市扫黑办根据该系统提供的可疑案件受立案情、笔录、成员纠合情况、作案规律、打击处理等信息,发现、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涉恶犯罪集团8个、涉恶犯罪团伙278个。在“黑科技”办案手段高效、精准打击下,武汉市涉黑涉恶投诉情况呈直线下降趋势。

扫黑精英+完善机制8个月办下全国首例“黑中介”

去年8月15日,全国首例非法房产中介涉黑案在武汉市武昌区法院一审宣判,该案涉及两家公司、数十个部门,案件错综复杂,武汉从立案侦查至一审终结,仅用了8个月时间,引起全国广泛关注。

依法高效办案的背后,是侦捕审联络机制及专家顾问机制的支撑。武汉市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扫黑除恶重点案件侦捕审联动机制,无缝对接,快侦、快捕、快判,缩短办案周期。将警方扫黑专业力量由不足100人扩充至217人,成立市扫黑除恶专家组、公检法联合指导组、法律专家顾问团队,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一线指导。

在办理该案时,武昌区检察院专案组及相关司法专家提前介入指导案件侦办,警方逐一回访300余名受害人,收集大量投诉、报警、城市留言板留言等证据,上门请“链家”“吉家”等同行业的专业人员指证安逸之家公司、鸿润德公司两家“黑中介”对二手房租赁行业造成的破坏及重大影响,巩固证据链,全面掌握该公司多项犯罪事实。

17名被告,作案118起。去年6月25日至27日,该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这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如果按正常程序,从涉黑定性开始审理,双方来回辩论,耗时漫长。联合专案组为此专门向曾经审判过国内著名涉黑案件——刘汉案的司法专家取经,先绕开涉黑定性,从具体案件罪行审起,快审快结此案。

去年8月15日,武昌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2015年3月以来,任某卓、任某红团伙作案118起,其中包括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胁迫的手段勒索他人钱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在房产租赁活动中接受不公平要价,造成多人经济损失等罪行。在组织、经济、行为、危害四项特征方面符合《刑法》第294条规定,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任某卓等17人有期徒刑1至19年,没收、罚款76.2万元,冻结其名下资金122万余元。

打治并举审结全国首例长江流域涉黑案

去年5月28日,全国首例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涉黑案在汉尘埃落定:被告人刘某、黄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三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张某等14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获刑3至11年不等,一个以拆迁公司为壳、长期盘踞于长江流域武汉段,垄断经营非法采砂业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彻底覆灭。

这个全国首例同样并非偶然,武汉市在扫黑除恶伊始便结合自身特点,把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重点领域、地区、行业,作为扫黑除恶的重点工作,创新机制、打准打狠。通过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侦捕审联动、专家组现场指导等,使案件在事实证据程序等关键环节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而行,在极大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保证了办案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扫黑除恶,破案不是终点,相关部门依此举一反三,对相关行业、领域齐抓共管,展开综合治理,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作为长江大保护的主力军之一,武汉市公安、水务、海事等部门联手展开打击武汉水域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去年8月武汉市明确武汉长江、汉江及中小河里全面禁采,起刑点从涉案金额10万元降至5万元。2017年12月至今,武汉市水上公安分局共刑拘涉砂犯罪嫌疑人51名,破获刑事案件41起,同比上升1075%、1266%。今年2月11日,武汉市水上公安分局更是出台新规,所有长江涉江现发刑事案件,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长必须到现场组织侦破工作,进一步提升打击质效。

通过查办黑恶案件,武汉市进一步提升行业综合治理水平,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房屋中介、工程建设、旅游行业、涉众金融、长江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专项整治中,重点关注房屋中介559家、吊销18家,查处违规旅行社11家、违规旅游车辆4台次,支持正规金融机构专门为大学生创业打造贷款产品,针对涉嫌欺骗大学生问题开展“打骗治乱”专项行动,针对“黑中介”反弹问题召开专题部署会,形成部门协作配合,不懈打击的高压态势。

经验做法

一案三查

为黑恶势力传话的村副支书被免职

民警方某刚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还受到开除党籍公职处分;某村党支部副书记罗某方为黑恶势力传话,威胁国家工作人员,妨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5日,免去其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黑恶势力的猖獗,往往与“保护伞”有关。武汉市把深挖“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完善政法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反馈、重大案件案情通报会商、签字背书、提前介入等机制,组织开展大起底、大清仓,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没有藏身之所。制定《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中之重。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基层作风巡查、扶贫专项巡查重要内容,运用提级核查、交叉核查落实“一案三查”,制定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办法和规定,督促做到“六个一”要求,做到查实有果、查否有据。重点领域深挖黑恶犯罪案件,实行重大疑难案件挂牌督办,幕后组织者不查处到位绝不放过。

市纪委监委共成立14个专班,截至目前已立案63件108人,其中采取留置措施21人,目前已办结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0人。市扫黑办执纪问责组对40件案件逐案列出提纲,开展现场督导。

毁伞强基

把持基层政权涉黑的干部栽了

2017年初,洪山区警方在查办一起60余人聚众斗殴案中发现一起操控基层政权涉黑案,为首者廖某林系洪山区青菱街渔业社区原党总支副书记,其上台前,通过组织他人违法上访、操控民意非法罢免时任社区主任,将亲信安插进社区两委班子。上台后,干涉城中村改造,骗取拆迁补偿款等共计5000余万元,被免职后竟还组织团伙成员围堵、辱骂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对抗社区工作。2018年8月,以廖某林为首的团伙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被移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办理黑恶案件的同时,洪山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对2015年廖某林当选社区副书记全过程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积极推进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对涉案的2名社区“两委”委员给予免职处理。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武汉市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务本之策,开展农村“两堂”“三资”清理行动,将“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作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村(社区)“两委”换届,严格落实三级联审、区级备案,把有劣迹前科和涉黑涉恶人员挡在门外。

全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及政法机关以此为诫,举一反三,在全市展开了加强社区红色引擎建设,全面清扫黑恶势力的“强基”行动。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全市网格员线上线下了解社情民意,摸排社区涉黑涉恶情况线索,及时发现处置矛盾隐患。建设平安社区服务中心,整合公安、综治、信访、维稳、法治、防范等工作资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联调、联防、联治。

广泛发动宣传

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黑恶势力,业务是扯皮。非法放贷暴力讨债,跳楼都来不及!”去年8月21日晚,在青山区八吉府街向家尾村,由青山区司法局、普法办主办的“法润民心创平安”法治文艺专场演出,朗朗上口的慢板表演,揭示了11种黑恶势力特征,近千名村民通过该幽默风趣的表演加强对黑恶势力的辨识能力。

地铁、商场电子屏随处可见的扫黑除恶动画宣传片,商店里付款码附有扫黑办举报电话。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最清楚。武汉市以创新易懂的方式坚持全城动员、媒体造势,结合全市“政法干警进社区”“万名警察进社区”“千名律师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基层摸排线索的同时,紧密依靠人民群众,广辟举报平台,广泛宣传动员,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去年长江日报将全国首例非法房产中介涉黑案宣判现场及抓捕画面制作为“行走的执法记录仪”短视频在新媒体平台发布,被中央政法委官方新浪微博“中国长安网”转发,仅该平台播放量就达10万次,网友纷纷跟帖、点赞。网友“请叫我TWINS2”点赞:“我也是去年刚来武汉的时候,被黑中介骗了,感谢武昌区房管局帮忙协调!”网友“桂加国”说:重拳惩治嚣张的“黑中介”,大快人心!

武汉市整合网上网下宣传资源,统筹推进新闻报道、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扫黑除恶宣传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先后在中央主流媒体刊播稿件28篇次,重点网络媒体刊播稿件700余篇次,市属媒体刊播1500余篇次;设置大型宣传广告牌150处、举报公示牌3000余块、张贴标语40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万份、手机推送公益短信2600多万条、各类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5000多万次,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宣传覆盖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先后报道我市判决全国首例房产中介任洪卓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刘洋非法采砂、廖桂林把持基层政权、张鹏非法“小额贷”等黑恶案件,较好地发挥了震慑黑恶、鼓舞群众、深化斗争的作用。

结合“万名警察进社区”“千名律师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体现到线索核查流程和制度中去,督促落实核查结论“三长”会签要求,对实名举报人逐一回访,取信于民。加强宣传造势,做到基层有阵地、报纸有专版、电视有标语、社会有氛围。对实名举报人,认真组织开展走访回访工作,反馈线索查证情况,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严肃整改反馈问题

2名单位负责人被党纪政务处理

去年9月中旬,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第一下沉督导组深入武汉市江夏区、武昌区等地明察暗访。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部分职能部门认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导组指出,各个职能部门作为某个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必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工作的具体环节中。目前涉黑涉恶势力呈现公司化、软暴力、隐蔽性强等新特点,要善于发现、甄别涉黑涉恶势力犯罪与其他违法犯罪的不同,不仅要在形式上有工作专班,还需要增强工作专班的专业性,必要时要引进律师、退休法官和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士。职能部门的扫黑除恶工作必须结合部门的工作职能、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不断查漏补缺,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

督导组对武汉市高效办理全国首例房产中介涉黑案表示肯定,同时指出,侦办处置涉黑涉恶案件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案件,办理时间过长,会让老百姓心中疑虑加剧,失去信心及积极主动参与的内心动能。政法机关要在保障质量的基础上提高侦办、诉讼效率,案件审结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让老百姓及时看到扫黑除恶成效。得知武昌区结合房产中介涉黑案开展行业专项整治的做法,督导组指出,对于线索,要想办法建立大数据反馈机制,一段时间内某行业报警较多,就应自动识别向分管单位报送,引起重视,进行行业自查。这也是扁平化管理综治平台,形成畅通联动机制的探索。

武汉市自觉把接受中央督导作为把脉问诊、助推工作的重要机遇,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两次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分别细化42条和33条整改措施,对相关单位下发49份整改督办单,成立专班逐个验收。对在督导中存在明显问题的2家基层单位负责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理。对中央、省、市等上级部门督办、交办的1013条线索,专班专办、强力推进,按期回复率达100%,针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督办的262件线索,实行当天取回、当天呈报、当天交办,对重点线索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方式查深查透。截至目前,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类线索已查实涉黑犯罪嫌疑2件,涉恶犯罪嫌疑10件、涉其他犯罪嫌疑4件;重点办理类线索已查实涉恶犯罪嫌疑20件、涉其他犯罪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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