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天纵、通讯员何博、袁剑)1月16日从武汉海关获悉,继2018年4月,原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武汉海关整合后,该关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在全省11个市州设立海关机构,基本实现了湖北省“空、水、铁、邮”主要出入境口岸和海关属地业务集中地机构“两个全覆盖”。
此次改革后,武汉海关下设隶属海关单位共17个,分别是武汉天河机场海关、武汉新港海关、武汉邮局海关、汉阳海关、武昌海关、汉口海关、襄阳海关、宜昌海关、黄石海关、十堰海关、荆州海关、荆门海关、鄂州海关、随州海关、恩施海关、仙桃海关、武汉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此次改革,海关机构业务范围和名称进行了调整。以新设立的汉阳、武昌和汉口海关为例——汉阳海关的业务范围在武汉(长江以北地区)、武汉经开综合保税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孝感市;武昌海关的业务范围在武汉市(长江以南地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咸宁市;汉口海关的业务范围在武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东西湖园区)、汉口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
截至目前,武汉海关各内设机构、隶属海关单位已按新机构职责和管辖范围开展工作。改革前未设立隶属海关机构的荆门市、鄂州市、随州市、恩施州,因监管场所、办公设施、信息化建设等原因尚不具备开办海关全部业务的条件,武汉海关将积极协助相关隶属海关所在地政府做好筹建工作,尽快通过验收后正式开关。
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负责人介绍,筹建期内海关业务办理不受影响,暂时维持现状。荆门市的属地业务,暂由荆州海关办理;鄂州市、随州市的检验检疫业务按原模式办理,海关业务暂由汉阳海关办理;恩施州的海关业务暂由宜昌海关办理。机构改革后,新武汉海关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管更加高效、队伍更加壮大,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