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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物业收走4.5万元租金 老东家打官司收房租胜诉了 图文:小超市交错房租面临关门窘境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07:3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图为陈先生垂头丧气地坐在自己的超市门口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刘孝斌)家住汉阳区马鹦路枫华苑小区的陈先生,租赁小区房屋开超市。去年他将房租交给新的物业公司,可是他与以前收房租的公司合同尚未结束,前“东家”起诉他索要房租并胜诉。现在,陈先生的小超市面临关门,错交的租金也难拿回。昨日说起此事,52岁的陈先生很烦恼。

陈先生介绍,小区的开发商是武汉兴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实际经营方为武汉枫星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星置业)。2014年,他和枫星置业签下合同,租下该小区5栋2单元103室、104室开设小超市,租期5年,每月租金7000元。2017年双方又续签合用,租赁期到2022年。2017年9月底,为枫星置业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撤走,武汉泰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银物业)进驻。

“2017年10月,小区业主委员会发来书面通知,说租赁开超市的房子为全体业主共有,委托泰银物业收取房租。”陈先生称,于是从2018年1月1日起,他分三次向泰银物业交了共9个月的房租,一共4.5万元,每月5000元。

没想到,去年9月底,枫星置业以陈先生拖欠房租为由,将他告到法院。此案经过两次审理,今年3月4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称兴华公司为房屋权利人,委托枫星置业经营,陈先生须补交2018年1月以来的12万多元房租,并与枫星置业解除租赁合同。“现在法院判决说,房租应该交给枫星置业,那么泰银物业收的那4.5万元就应该退还给我,但他们一直没退还。”陈先生表示,他还是希望继续经营。

昨日上午,楚天都市报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小超市在营业。陈先生称,25日上午枫星置业在超市门口贴了封条,报警协调后暂时继续营业。

小区业委会主任王先生表示,陈先生经营超市的房子在规划图纸上是医疗用房,应该属全体业主所有。

泰银物业负责人袁先生表示,物业是在业委会授权后,才找陈先生收取房租的。而且,泰银物业与陈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也是合法有效的。目前陈先生的房租只向他们交到去年9月,已经拖欠了半年。

枫星置业负责此事的刘女士告诉记者,法院已经两次判决房屋权利人为兴华公司,枫星置业是受兴华公司委托收取房租,合理合法。下一步,如果陈先生不交房租也不退出经营,公司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陈先生误交给泰银物业的房租,建议其起诉泰银物业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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