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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管局:行人优先,但不处罚未礼让机动车

发布时间:2018-06-13 08:25:15来源:长江日报

 

家住蓝晶国际的徐先生每天开车走创业街上关山大道,再左转上新南路回家,他发现,每次路过关山大道上的路口时,就算行人过街是红灯,仍有不少行人过马路,担心自己不礼让行人会被处罚,他总是停下车来让行,又被后面的车按喇叭催促。

徐先生打长江日报热线询问:行人闯红灯过马路,机动车需要礼让吗?对此,武汉市交管局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因此,在行人闯红灯的情况下,交管部门鼓励机动车让行,但不会对未礼让的机动车进行处罚。

机动车左转绿灯与行人绿灯同时放行,行人与机动车都走不动

长江日报记者根据徐先生反映的情况,在关山大道进行了探访。

9日上午8时许,在关山大道创业街路口,记者看到很多车辆排队从创业街出来,左转上关山大道的雄楚高架匝道,此时,横跨关山大道的人行过街红绿灯也变为绿灯,左转车辆不得不与过马路的行人挤在一起,人和车交叉穿行,由于左转车要经过有轨电车通道,不少排队左转的车按着喇叭,催促着前面的车,行人也是连走带跑。

在创业街上班的赖女士说,本来关山大道路就宽,每次过马路都怕时间不够,一路小跑,还要跟转弯车抢道,真是不容易。

记者观察发现,不仅是创业街路口,在关山大道上的雄楚路口、新南路口、新竹路口,同样都是人行过街绿灯与左转车辆绿灯同时放行,行人和车辆在斑马线上交织成为常态。

小路口斑马线上的行人红绿灯成摆设

记者在关山大道上的多个路口观察发现,行人横跨关山大道时,绝大多数行人会根据过街红绿灯过马路,但在上关山大道的小路口处,尽管也安装了过街红绿灯,但几乎没有行人按灯通行,走马灯似的横穿。

家住金地太阳城的林女士曾在汉阳的一个小路口,因在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被罚款100元,记3分,因此每次路过路口,特别注意,怕再被电子眼拍摄。但在她每天上下班的新南路路口,如果等行人走完了,再起步几乎出不了门。

新南路周边有新世界K11和保利时代广场两大商业体,还有多个居民小区,人流非常密集,尽管在新南路上关山大道的路口,有一个行人过街斑马线和红绿灯,但几乎没有人看灯走,在早晚高峰期间,因行人通行量大,常常出现机动车遇到绿灯却走不动的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新南路这样小路口的行人过街红绿灯成摆设并不是个案,在明玉路、凌家山北路等多个小路口,行人与正常通行的机动车抢行情况十分普遍。

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经过斑马线要减速让行

2017年起,武汉市交管部门开始对机动车未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进行抓拍,越来越多机动车养成在斑马线前踩刹车的好习惯,但不少机动车车主发现,机动车在斑马线前越来越礼让了,但行人闯红灯或过马路不规范,该怎么办?

对此,交管部门表示,首先作为机动车来说,遇到人行横道首先第一个动作是减速,对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做出礼让,因为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也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因此遇到行人闯红灯时,对于没有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交管部门并没有进行处罚。

长江日报记者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