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抓获骗讨人员现场 通讯员张祖华提供
在武汉轨道交通列车上,偶尔会有这样的情景——一两个衣着光鲜的人称钱包遗失,急需“借钱”买票“回家”。由于他们所借钱款基本不超过百元,且留有电话号码、微信,时有好心的路人慷慨解囊。
5月27日中午12时30分许,轨道交通2号线宝通寺站内,15岁少年小明(化名)遇到一男一女向其“借款”80元“回家”,遂伸出援助之手。让小明想不到的是,5天后,两人竟又出现在地铁站,以相同理由向他人讨钱。
6月1日,因多次骗讨,违法男子被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其余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路人称“没钱回家”
15岁少年地铁内“借”其80元
轨道交通警方通报,5月27日中午12时30分许,15岁少年小明从教育培训机构放学,在轨道交通2号线宝通寺站内等车时,一男一女走到他身旁,声称钱包丢失,没有回家的路费,希望他能借钱救急。
一开始,小明没理睬。此时,一男一女假装可怜,继续央求小明帮忙,并承诺留下微信和电话号码,回到家后一定将钱归还。小明出于好心,借给两人80元钱。
回到家后,小明将地铁里一男一女“借”钱的事告诉了家人。父亲一听他借钱给素不相识的人,怀疑他受了骗,于是拨打110报警。
“初步判断,很有可能是骗讨”。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街道口派出所所长陈亚刚提醒,骗讨在地铁或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屡有发生。骗讨者多为穿着体面的年轻人,有时一个人,有时一男一女搭档,行骗的对象大多也是年轻人或学生。他们使用的包包、手机也较好,让被“借”者以为他们不差钱。
5天后故技重演
民警巡查中抓获两名骗讨者
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民警调取监控视频,走访摸排,判断骗讨嫌疑人还会再次来到地铁,于是在重点站区部署警力,加大巡逻防控力度。
6月1日上午11时,一名可疑男子与另外一人在汉口火车站地铁站准备进站,又故技重演,向他人讨钱。巡逻民警上前盘问并比对照片,该男子疑似小明遇到的男子。民警随即将该男子和同伴一起带回派出所。
通过审讯及证据证实,男子朱某承认5月27日与女子裴某一起骗讨小明80元的违法事实。朱某涉嫌诈骗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民警对朱某的同伴进一步询问得知,这名同伴系朱某的骗讨同伙。因朱某的同伙骗讨未遂,民警给予警告处理。
朱某交代,他们这伙人都是老乡,平时以骗讨为生,各自行动。据悉,朱某和同伙今年5月来到武汉,骗了4次,其中两次在汉口火车站附近行骗,两次在地铁车站里行骗,最多一次骗得180元,其余都是百元以内。
骗讨涉嫌诈骗
警方将开展1个月专项行动
警方介绍,骗讨理由多为钱包被盗、遗失,着急买车票回家等,并展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码、微信等获取被害人信任,还称会以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转账等形式还钱,而一旦拿钱离开后,手机就无人接听,被害人的微信就被“拉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为严厉打击地铁骗讨违法行为,轨道交通管理公安分局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每一起骗讨报警都会认真查处,并进行严厉打击。
该公安分局将以运营线路为单位,以地铁运营公司执法队、客运部门工作人员、分局民警和安保公司保安为组成力量,组建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巡逻队5支,在全线网车站和车厢内开展巡查工作。
民警将对有强行乞讨致人受伤、多次骗讨且数额较大等违法行为的乞讨人员,严格依法处理;对无违法行为的乞讨人员,予以劝离或进行法制教育;对曾经处理过、再次在轨道交通区域乞讨但不构成违法行为的人员,送至救助站。
(作者: 编辑:袁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