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港污水泵站及进出干管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公告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细则的通知》(武发改规(2013)1号)等文件的要求,受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委托,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北湖港污水泵站及进出干管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北湖港污水泵站及进出干管工程
(2)建设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地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北湖港污水泵站一座(Q=2.4m3/s);
新建北湖路(焦沙中路~北湖污水处理厂)污水管7600m;
新建康宁路(康庄路~北湖路)污水管1400m;
新建康庄路(白玉路-青化路)污水管3200m;
新建焦沙一路(绿色大道~绿色支路)污水管1300m;
新建绿色支路(焦沙一路~北湖港污水泵站)污水管1500m;
新建焦沙东路(绿色中路~北湖路)污水管1500m。
(4)建设期
2018年10月开工,2019年10月建成投产,建设期为12个月。
(5)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约29142.39万元,资金来源为城建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6)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7年11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林鑫 18907110547 徐蕾13628600276
邮 箱:754726516@qq.com 和 694397140@qq.com
特此公告
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贾家岭王家湾地区污水泵站及干管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公告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武汉市发改委、武汉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细则的通知》(武发改规(2013)1号)等文件的要求,受武汉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事业部委托,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贾家岭王家湾地区污水泵站及干管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贾家岭王家湾地区污水泵站及干管工程
(2)建设地点
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地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王家湾污水泵站Q=0.2立方米/秒;
新建贾家岭污水泵站近期Q=0.3立方米/秒;
污水管道8103米:其中王家湾污水泵站进出站干管1200m,武东路(青王路-武大铁路)700m,万家路(贾家岭泵站-船舶园横路)2540m、船舶园横路(船舶园路-万家路)400m、严西湖北路(船舶园路-康宁西路)3263m。
应急污水处理设施2座。分别位于贾家岭泵站内和严西湖支路,应急管道700m。
(4)建设期
2018 年10月开工,2019年10月建成投产,建设期为12个月。
(5)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式
项目总投资约17498.76万元,资金来源为城建资金和银行贷款。
二、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
(1)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调查。
(2)公众参与调查。
(3)通过工程建设社会影响特征分析,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
(4)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分析主要风险因素之间是否相互影响。
(5)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化解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6)评估本工程建设的社会稳定可行性。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2018年11月9日-2017年11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林鑫18907110547 欧阳升13986147508
邮 箱:754726516@qq.com 和308992939@qq.com
特此公告
湖北省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
(作者: 编辑:冯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