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 汤炜玮 通讯员 叶秋)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24年武汉市企业总量突破100万户,跃居副省级城市第4。同时,报告提出,要持续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将在武汉举办100场专题供需对接活动,开展民间投资项目推介100场以上,新增“个转企”3000家、“四上”企业1150家,使经营主体总量达255万户。
民营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如果其投资发展信心不足,将制约武汉经济的进一步增长。民营经济促进法即将出台,这为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提供了契机。
1月10日,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赵凯接受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采访。
“拖欠行为环环相扣,使得民营企业无法按时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工资等,进而导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陷入困境,危害效应不断放大,甚至引发企业倒闭和失业增加。”赵凯建议,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明确规定账款支付的严格期限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专门的账款拖欠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拖欠行为的清查和整治力度,对逾期未支付的款项,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支付,并对拖欠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民营企业的账款能够及时足额回收。
其次,应在法律中明确规范资产保护执法行为,要求执法部门在采取保全措施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于轻微违法或因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应慎用资产保全措施,探索更加灵活、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如通过协商、监管账户等方式替代直接的资产冻结查封,避免因执法不当导致企业陷入绝境。
再次,应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明确规定,政府设立专项财政资金,对稳定员工队伍、不裁员的民营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激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市场。对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缓解企业的人力成本压力,增强企业在经济困难时期的抗风险能力,让民营企业感受到政府的支持,从而坚定其发展的决心。
同时,要深化金融支持与规范。法律应要求金融机构优化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定价机制,合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担保费、评估费等附加费用,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融资效率。加强对金融中介服务的监管,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和收费规范,严厉打击中介机构的乱收费、虚假评估等违法行为,净化金融市场环境,为民营企业提供公平、透明、低成本的融资渠道,激发民营企业的投资活力。
最后,建议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建立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和企业重整再生制度,对于非恶意违法、积极履行义务且有意愿和能力重新创业的企业家,在信用修复、市场准入、融资支持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消除他们的顾虑,鼓励他们在失败后汲取经验教训,再次投身创业创新浪潮,为民营经济的持续发展增添动力。